| 經文: | 啟廿1~15 |
| 鑰節: | 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,有福了,聖潔了;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;他們必作上帝和基督的祭司,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。(啟廿6) |
| 參考經文: | 賽九6;六十五19~25;但七13~14;彌四1~8;亞十四1~9 |
提要
千禧年是舊約先知的明確預言,啟示錄廿章回應這些預言,聖經指出:「我又看見一位天使從天降下,手裡拿著無底坑的鑰匙,和一條大鍊子。他捉住那龍,就是古蛇,又叫魔鬼,也叫撒但,把牠捆綁一千年,扔在無底坑裡,將無底坑關閉,用印封上,使牠不得再迷惑列國,等到那一千年完了;以後必須暫時釋放牠。我又看見幾個寶座,也有坐在上面的,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;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,並為上帝之道被斬者的靈魂,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,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牠印記之人的靈魂;他們都復活了,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。這是頭一次的復活。其餘的死人還沒有復活,直等那一千年完了。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,有福了,聖潔了;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;他們必作上帝和基督的祭司,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。」(啟廿1~6)
一千年過後,撒旦要從無底坑中暫時被放出來──在那段很短的時間中,牠還要迷惑列國(由「哥革和瑪各」為代表),在耶路撒冷(「蒙愛的城」)包圍上帝的百姓。但牠沒辦法得逞──撒旦和那些國家要被「天火」所擊敗,然後要被永遠丟在火湖裡。(啟廿7~10)撒旦被毀滅之前,聖經記載:「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,與坐在上面的;從祂面前天地都逃避,再無可見之處了。我又看見死了的人,無論大小,都站在寶座前;案卷展開了;並且另有一卷展開,就是生命冊;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,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。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;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;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。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;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。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,他就被扔在火湖裡。」(啟廿11~15)這是末日的大審判,撒旦和一切不信者的結局,就是被扔在永遠的火湖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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默想
1.「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,有福了,聖潔了;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;他們必作上帝和基督的祭司,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。」(啟廿6)「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。(he who has part in the first resurrection.)」這是一個特定的詞彙,是指基督以及上帝所有子民的復活。「第二次的死。(the second death)」則是指那些拒絕福音之人,在末日大審判前復活的人,所將面臨的結局,與上帝永遠隔絕的悲慘下場。親愛的,讓我們耐心等候那日到來。
2.「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,他就被扔在火湖裡。」(啟廿15)
「生命冊the book of life」記錄所有因信靠等候歸入基督之人的名字,他們將被接納進入新天新地主永恆的國度中,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的人,則被扔在火湖(the lake of fire)裡,接受哀哭切齒、永遠沉淪的永刑中。親愛的讀者,若你還沒有接受主耶穌作你個人的救主,當把握機會,若等到那日就懊悔末及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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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候的金言
1.祈禱等候的能力是由謙卑、信心、期待及堅持而來的。──Harbert Lockyer
2.凡睡前不祈禱等候的,便每晚長夜漫漫。──George Herber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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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候的應許
1.我又看見幾個寶座,也有坐在上面的,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;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,並為上帝之道被斬者的靈魂,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,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牠印記之人的靈魂;他們都復活了,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。(啟廿4)
2.這是頭一次的復活。其餘的死人還沒有復活,直等那一千年完了。(啟廿5)
3.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,有福了,聖潔了;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;他們必作上帝和基督的祭司,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。(啟廿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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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候中的禱告
親愛的主阿,我們在等候的過程中,難免會遭遇各種打擊,不管是身體的、心理的,或靈裡的。藏入祢的愛中我們就不再懼怕,且要切切仰望祢、倚靠祢、投靠祢、等候祢,我們深信祢會及時幫助拯救我們。奉主耶穌基督聖名,阿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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