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羅的等候(卅八)── 我要上告於該撒
| 經文: | 徒廿四27~廿五12 |
| 鑰節: | 我若行了不義的事,犯了甚麼該死的罪,就是死,我也不辭;他們所告我的事若都不實,就沒有人可以把我交給他們。我要上告於該撒。(徒廿五11) |
| 參考經文: | 徒廿三11;廿八18,1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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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要
羅馬巡撫腓力斯將斷案的時間拖長,一方面希望保羅送賄賂給他,另一方面想藉此討好猶太人,因此保羅在該撒利亞的監裏停留了二年之久。大約主後59年,腓力斯被調回羅馬,由非斯都接任。(徒廿四26~27)聖經記載:「非斯都到了任,過了三天,就從該撒利亞上耶路撒冷去。祭司長,和猶太人的首領,向他控告保羅,又央告他,求他的情,將保羅提到耶路撒冷來;他們要在路上埋伏殺害他。非斯都卻回答說:保羅押在該撒利亞,我自己快要往那裡去。又說:你們中間有權勢的人,與我一同下去,那人若有甚麼不是,就可以告他。」(徒廿五1~5)眼看羅馬巡撫換人,那些保羅的敵對者仍不死心,想方設法要殺害保羅,但聖靈保守,讓新任的巡撫拒絕猶太人的要求,使保羅仍能照主的旨意而行。
聖經提到:「非斯都在他們那裡,住了不過十天八天,就下該撒利亞去;第二天坐堂,吩咐將保羅提上來。保羅來了,那些從耶路撒冷下來的猶太人,周圍站著,將許多重大的事控告他,都是不能證實的。保羅分訴說:無論猶太人的律法,或是聖殿、或是該撒,我都沒有干犯。但非斯都要討猶太人的喜歡,就問保羅說:你願意上耶路撒冷去,在那裡聽我審斷這事麼?保羅說:我站在該撒的堂前,這就是我應當受審的地方;我向猶太人並沒有行過甚麼不義的事,這也是你明明知道的。我若行了不義的事,犯了甚麼該死的罪,就是死,我也不辭;他們所告我的事若都不實,就沒有人可以把我交給他們。我要上告於該撒。非斯都和議會商量了,就說:你既上告於該撒,可以往該撒那裡去。」(徒廿五6~12)保羅反對上耶路撒冷受審,他知道那裏會有遭謀殺的危險。因此保羅要上告該撒,這是他羅馬公民的特權,非斯都感到不安,因為他知道控訴保羅的理由很弱,因此答應保羅的要求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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默想
1.保羅的道路和前途是主所安排量定的,為要逐步完成上帝在他身上所定的旨意。在該撒利亞被囚兩年將結束時,讓我們看見上帝的安排,保羅終於如願以償,得以向羅馬進發。一步步地,應驗了他從起初所接受的呼召,向外邦人作基督的見證。親愛的,只要順服等候、倚靠跟隨,必能經歷主的大能和扶持。
2.保羅若不是在耶路撒冷被囚,他也就不能上告於該撒,完成上帝對他的呼召。由此,我們明白,為什麼明知耶路撒冷有捆鎖與患難等著他,他仍然選擇走完從主領受的路程。聖徒阿!選擇順服主的道路、遵行等候主的旨意永遠是聖徒最大的責任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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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候的金言
1.你的胸懷充滿信心等候的時候,就沒有空位留給恐懼。──選
2.人生中有許多的錯誤,都是因為不能久坐,好好的研讀上帝的話語,並且專心向祂禱告等候。──選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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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候的應許
1.所以我們不喪膽。外體雖然毀壞,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。(林後四16)
2.若有人在基督裡,他就是新造的人。舊事已過,都變成新的了。(林後五17) 3.所以我們作基督的使者,就好像上帝藉我們勸你們一般。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上帝和好。(林後五20) | |
| 等候中的禱告
親愛的主阿,祢是慈愛的主,祢從不停止供應祢的恩典給我們。即使我們失腳跌倒讓你失望,祢仍然愛我們、保守我們、安慰我們、幫助我們,我們等候祢永不落空。奉主耶穌基督聖名,阿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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